艺术学院教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院教室及多媒体设备管理,提高教学效率,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教室包括各类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及舞蹈练功厅、合唱排练室等专用教室,不包括专业实验室。
二、教室只作为学生上课、自习、考试、教师教学活动等用,在正常作息时间按照教学安排使用,无教学活动时学生可在学院规定的教室内进行自习和开展班级活动。
三、教室由学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可将教室擅自外借、占用或处置。班级活动必须在学院办公室提前预约登记方可使用。
四、教室是学院的公共财产,教室使用者必须遵守教室使用规则,爱护教室内的所有公物,不可随意拿走、搬出室内公物,更不可损坏,违者要追究责任和予以赔偿。任课教师或活动负责老师在使用教室期间对教室内的财产和设备的安全负责。
五、进行教学活动或班级活动后,任课教师或活动负责老师必须组织学生清理教学遗留物并将教室桌椅恢复原状摆放整齐,关掉一切电源,要求学生关好门窗、窗帘,并通知管理员锁门。学生离开教室时,应将书包、书本、文具、作业等随身带走,并自觉将废物垃圾带出或扔到楼外垃圾箱内。教室使用前和使用后,任课教师或活动负责老师需认真填写《教室使用登记册》。
六、保持教室清洁整齐。不得在课桌椅、墙上、门窗、角落、窗帘等处乱画乱涂;不得在教室里用餐;不随地乱扔杂物;不随意挪移课桌椅、讲台等。严禁随地吐痰,严禁教室内吸烟。
七、严禁在教室里做危险行为,严禁爬攀门窗、使用违禁电器;严禁将易燃、易爆、易腐蚀、有特殊气味的化学用品和刀枪器械、宠物、等带入教室,不要将贵重物品带入和寄放教室。
八、节约用电,上课或自习时根据需要开启电灯,课后教师要督促学生关闭门窗、电灯和各种设备。
九、任课教师在使用多媒体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若发现多媒体设备异常,应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实验技术人员能当场处理的应尽量处理,不能处理的应采取调整教室、更换设备等方式予以解决,全力保障正常教学,避免发生教学事故。任课教师使用多媒体设备时,应保证提供的教学课件(光盘、软盘、U盘)无计算机病毒感染,未经许可,任课教师不得在多媒体教室计算机上安装其他应用程序或随意删除应用程序和更改系统设置。多媒体设备严禁用于玩游戏、听音乐等非教学活动。课后任课教师须关闭投影仪、电动屏幕、功放和计算机等设备,将遥控器等小型设备放回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