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教职工考勤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师风师德建设,严肃工作纪律,确保良好的教学秩序,特制定《艺术学院教职工考勤暂行办法》。
一、考勤范围
艺术学院全体教职工
二、人脸识别考勤系统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1.由学院统一为教职工设置人脸识别图像信息。
2.除节、假日外,考勤机全天开机,保证教职工考勤需要,教职工上下班(或上下课)必须进行人脸识别考勤。
3.考勤时,将面部置于考勤机前方,对准屏幕,待语音提示“谢谢”后,即操作成功。 考勤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勤机,不得重复。
4.除学院指定的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考勤机。
5.严禁恶意破坏考勤机,如发现人为损坏,由当事人双倍赔偿并追究其他相关责任。
6.因停电或设备故障导致考勤机无法运行的,临时使用签到表。
三、考勤内容和地点
1.对教职工的出勤、迟到、早退、出差、请假、旷工等进行考勤。
2.考勤地点:闻韶楼、新竹苑四楼及勤博楼艺术学院。
四、考勤管理
由于教职工所在岗位不同,工作安排时间不同,因此考勤时间不尽相同,请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上下班、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课)。
1.管理、实验岗位人员实行上下班考勤,即根据学校冬夏制上下班规定时间每日考勤四次。
2.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实行上下课考勤,即根据本人课表在上课前和下课后考勤(应在下课后10分钟之内完成考勤)。课程较多且前后连接则只需要在第一节课上课前与最后一节课下课后考勤,下午晚间课程连接的在下午第一节课上课前和晚间最后一节课下课后考勤(不含上下午课程连接)。
3.因请假而不能正常考勤的教职工,应按照学院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并将审批过的请假条交学院办公室备案;因公务活动不能正常考勤的教职工应将无法考勤事由于当天向办公室说明。
4.无故未按时考勤或未考勤且没有及时上报说明事由的一律按迟到、早退或旷工计。迟到、早退及旷工(课)者,按照学校有关工作纪律、教学纪律进行处理。
5.请假理由应真实准确,如出现无正当理由迟到半小时以上者;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请假未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请假期满(包括事假、病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后未申请续假或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不能按时到岗者;请假理由经核查属编造、欺骗组织者按旷工处理。
五、考勤结果的统计及应用
考勤结果是学院核定教职工出勤率及工作量的重要依据,也是教职工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学院办公室负责每月10日前按照考勤系统数据统计出上月出勤情况,并核对各类请销假手续,汇总考情结果并于每月15日在学院网页上公布。考勤结果公示期为2天,公示期内学院纪检委员接受教职工提出的异议,并对相关问题进行处理。
艺术学院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