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为了加强学院网络管理,确保网络信息的安全发布,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学院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
二、网络信息发布工作在学院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学院网页管理归口学院办公室,学院指定人员(以下简称信息员)授权发布信息权限,授权用户应严格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以免泄露为他人所利用;学院工作微信号管理归口学院学工组,由学工组指定人员(以下简称信息员)授权发布信息权限,授权用户应严格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以免泄露为他人所利用。
四、艺术学院网页、公众微信号日常运行、维护应指定专人负责,其职责为及时排除存在的故障,不断完善网页、公众微信号内容及功能,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五、网络发布的信息(新闻、公告、学院资料)原则上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教学、科研、研究生、行政后勤、学生工作方面的信息,分别由各自相应的信息员负责搜集整理,经学院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后,由相应的信息员上传。
网络发布的信息主要以学院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校园文化活动、后勤保障等内容为主,严禁反动、色情、虚假等信息的发布与链接,禁止无关信息及不文明语言上网。
七、对于学院网页、公众微信号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更新维护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给学院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及网络系统管理员,以便及时改进和解决。
艺术学院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