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及《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等文件规定,经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实施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将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学院成立了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专家组和思想品德与心理健康考核组,全面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与监督,严格把关,贯彻执行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规范化。
二、学院严格根据学校相关《命题要求》、《考场规则》、《监考守则》和《评卷规则》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纪律》,组织复试科目的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
三、复试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复试考生名单见学院网页《2017年艺术硕士招生第一志愿上线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公示)》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2017年3月14日上午08:30——10:30,艺术学院104办公室(兰州大学医学校区勤博楼一楼)携带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所有证件。
(三)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本科阶段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件原件(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并向学院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学位证》等证件复印件一份,以留存备查。
(四)复试方式
1、音乐领域(音乐表演)考核内容:
(1)专业表演(满分100分,且复试演唱或演奏曲目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①声乐方向:声乐演唱(美声方向演唱:自选演唱声乐作品2首<中外各1首>;民族方向演唱:自选演唱作品2首<传统民歌1首,新民歌或中国歌剧或戏曲选段1首>);
②钢琴方向演奏:自选曲目2首(练习曲1首,乐曲1首);
③手风琴方向演奏:自选曲目2首(练习曲1首,乐曲1首。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①音乐理论与综合知识面试(占40%);
②视唱(占20%);
③辅项技能加试(自选曲目1首,4分钟以内):声乐和手风琴方向加试钢琴演奏,钢琴方向加试声乐演唱或其它乐器演奏(占20%);
④思想品德与身心健康考察(不计入成绩);
⑤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占20%)。
(3)同等学力考生要求:参加省级声乐或器乐的权威赛事获得二等及以上奖项(出具由省文联、省文化厅、省广电厅、省音协、省教育厅等政府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原件);发表音乐学术论文1篇(不少于3千字);加试科目:音乐欣赏、音乐美学。
2、艺术设计:
(1)闭卷笔试:
快题设计(3小时,手绘工具需自备,纸张由学院提供)(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①综合素质与艺术理论面试(占80%)
②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占20%)
③思想品德及身心健康考察(不计入面试成绩)
(3)同等学力考生要求:参加省级或以上的艺术设计专业赛事入选或获奖(出具由省文联、省文化厅、省美协、省教育厅等政府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原件);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不少于3千字)或设计作品一幅;加试科目:素描、中外美术史。
(四)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A=初试成绩总分/5×50%
B=专业表演或复试笔试成绩×25%
C=综合面试成绩×25%
最终成绩Z=A+B+C
(五)具体时间安排
音乐表演
日期 |
时间 |
工作内容 |
地点 |
备注 |
3月14日 |
08:30—10:30 |
报到 |
艺术学院104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8912264 |
携带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所有证件 |
09:00—18:30 |
体检 |
兰州大学本部校医院 |
空腹体检、携带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 |
3月15日
|
08:30-08:50 |
抽签 |
医学校区艺术学院201 |
候考室 |
09:00—12:00 |
专业表演考试 |
医学校区艺术学院202 |
钢琴伴奏自理。确有困难者,由学院推荐伴奏。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准考证。(复试演唱或演奏曲目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 |
14:00-17:00 |
综合面试
①音乐理论与综合知识面试;②视唱;③辅项技能加试;④思想品德与身心健康考察 |
医学校区艺术学院202 |
详见第2页 | |
14:30-17:30 |
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 |
医学校区恪勤楼213 |
按抽签顺序每5人一组随导考员前往考点 |
注:3月17日在艺术学院公告栏及学院网站进行复试结果公示
艺术设计
日期 |
时间 |
工作内容 |
地点 |
备注 |
3月14日
|
8:30—10:30 |
报到 |
艺术学院104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8912264 |
携带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所有证件 |
09:00—18:30 |
体检 |
兰州大学校医院 |
空腹体检、携带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 |
3月15日 |
08:30-08:50 |
抽签 |
医学校区艺术学院201 |
侯考室 |
09:00—12:00 |
快题设计
(艺术设计) |
医学校区艺术学院203 |
(12:00-13:00专家评卷) | |
14:00—17:00 |
综合面试
(艺术设计) |
医学校区艺术学院203 |
||
14:30—17:30 |
英语口语听力测试 |
医学校区恪勤楼213 |
按抽签顺序每5人一组随导考员前往考点 |
注:3月17日在艺术学院公告栏及学院网站进行复试结果公示
(六)复试报名费
复试考生应交纳复试报考费。笔试科目30元/门/人,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费20元/人。
(七)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到指定医院(一般为兰州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空腹体检,带有效证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体检费40元(体检费由兰州大学校医院收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八)复试费用
考生在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往返路费、复试报考费、体检费等一律由考生自理。
(九)拟录取名单确定
根据复试总成绩排名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声乐、钢琴、手风琴三个方向录取时按成绩单独排序。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单独排名录取。
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12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导师及录取专业确定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以适当方式,让考生了解每个导师的研究方向、科研等情况。所有拟录取的考生专业及导师分配,由学院复试小组根据2017年各专业招收计划结合推免生情况,与拟录取考生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指导教师。
(十一)公示
学院将于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名单在学院公告栏及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考生若有疑问可向艺术学院党委书记沙鹏反映,联系电话:0931-8912526,邮箱 shapeng@lzu.edu.cn。
(十二)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在新生入学报到后统一评定。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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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