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甘肃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
一、申报原则
根据《甘肃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各高校可根据学校自身的办学定位、学科专业特色和研究优势进行申报。
(一)每所普通本科院校限报1个。
(二)申报机构必须是隶属高校的实体性研究院(所)或研究中心,不得以学院、系和教研室等教学单位名义申报。原则上申报机构依托学科应是省级以上重点学科(专业)。
(三)为优化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结构布局,主要研究领域与省上已有的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相同或相近的,不重复立项。
(四)申报学校有独立设置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机构,或科研管理部门有专职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人员。
(五)现有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骨干专职研究人员不能作为新申报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且一般不能作为新申报社科基地的专职研究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研究特色突出。在本研究领域具有显著的特色和良好的基础与优势,研究方向明确、重点突出,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一般应以省级以上重点学科或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为依托,提倡并鼓励交叉学科、跨学科申报。
(二)队伍结构合理。基地负责人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良好的协调组织能力;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内有省内知名的学科带头人;有一支学术水平高、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创新能力突出的优秀研究团队;有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骨干,已形成良好的人才梯队;有良好的科研传统和学术氛围。
(三)科研基础较好。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在省内具有明显特色和优势,科研整体水平居全省领先地位,在国内相关研究领域中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和声誉;具备承担国家和省上重大科研任务,进行跨学科综合研究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能够广泛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大科研任务。
(四)科研条件良好。拥有固定的办公研究场所和开展科研活动必备的办公设备、图书资料等。
(五)政策保障到位。学校有支持基地发展的、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每年能够按省财政拨付经费额度进行1:1配套经费支持。
(六)管理制度齐全。具有基地建设近期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科学、规范、系统的管理规章制度。
三、申报步骤
(一)请各单位认真学习《甘肃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附件1),按照要求填写《甘肃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附件2)。
(二)《申报书》与附件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复印,分别装订,再按《申报书》在前、附件材料在后的顺序,用燕尾夹装订。请各有关学院积极组织并整合学校资源,于8月30日前将《申报书》)与相关附件材料一式11份报送社会科学处,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yaolan@lzu.edu.cn ,电话:0931-8912123。